人性的拷问——评论湖南桃江肺结核公共卫生事件
据通报,截至11月16日,共发现29例肺结核确诊病例和5例疑似病例,另有38名学生预防性服药,共计72名学生接受治疗和管理。通报称,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越晚发现越严重”,其中病情最严重的学生,已经从桃江县人民医院转至长沙,医生甚至下达了病危通知书。肺结核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但在今天已经不是严重威胁生命的疾病!况且,国家还给以部分免费检查免费治疗。那为什么从去年六七月间就发生个案的肺结核病,到今年十一月才公开通报涉及72名学生接受治疗和管理的肺结核公共卫生事件?其中涉及到学生及家长、班主任及学校、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卫生疾控部门,乃至湖南省桃江县的主要领导,明知肺结核是一种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竟然没有当做公共卫生事件来处理,在笔者看来,肺结核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件事拷问了我们的学校我们的部分领导是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是不是真的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教育政绩能比学生的生命更重要吗?
作为第一名被发现被确诊为肺结核患者的学生,是可能被确定为传染源的,有这样那样的担心是正常的。但是,必须隔离治疗,必须公开自己的疾病,第一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染扩散,第二是为了让疑似者及早检查及早治疗,这是一个人应有的品德。笔者当年被确定肺结核,就是休学回家治疗的。班里同学是否进行防疫检查我不确定,在当年没有集体检查是正常的,但我可以确定我没有成为传染源继续传染他人。然而,笔者从报道看到某些得病的学生不仅没有采取隔离措施积极治疗,反而隐瞒疫病继续上学,这是什么行为啊?这不是有故意扩散疾病有故意传染他人的嫌疑吗?更可恶的是学校在明知364班的学生有传染肺结核的可能,还要把这个班的学生分到其他班级,如果学校的领导和班主任一点常识也没有倒也罢了(你相信吗),反之,这不是把已经被传染为肺结核的学生作为传染源让其继续传染他人吗?
作为一个外行我也知道,当第一个肺结核患者被确定后,医院和学校都应对这个患者周边的人群进行排查,以确定肺结核是不是单一病例。但是肺结核是通过空气传播的,传播率极强,像学校这样的群体生活的学生,最应引起高度重视。但不幸的是从报道我们没有看到学校、医院,疾控、教育部门真正重视的细节,相反,我们从学校以及医疗疾控部门看到有故意隐瞒的嫌疑。对肺结核疫情进行隐瞒,这是什么行为?是不是要故意传染他人的犯罪行为?
一个肺结核疫情究竟如何定性那是专业部门的事情,但防治是大家的事情,谁也不能说我能侥幸地避开,所以,必须“全民皆兵”大家一起防治,这才能避免肺结核疫情的继续扩散。在这起公共卫生事件中,学校的失职渎职行为是严重的,在事后应予追究。笔者更关注的是在这起事件中有没有官员的失职渎职行为,如果官员有怕影响政绩而故意隐瞒事情的真相及公开,那就是不把学生的生命安全当回事的大事,不只是要纪律处分的问题,严重者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人为本是政府及各单位的底线问题,不把人当回事者,都应让他们付出代价,国家卫计委的重视不只是要及早处理好学生的治疗问题,还要追究涉及其中的官员失职渎职问题。